http://ocw.nthu.edu.tw/ocw/upload/42/677/Lecture_1-Energy.pdf能量: 可以造改變的能力 (the ability to cause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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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事情發生的原動力 (Is what makes everything happen.) 能量以多種不同形式存在著: 熱;光 (電磁波);運動(動能); 相對位置(位能) 運動:巨觀(星體的運動,空氣的流動,水的流動,車,人……) :微觀(分子在物質之晶體結構中的振動,轉動,移動) 分子的內能 (物質的溫度-熱,與存在的狀態) 相對位置: 重力場,電磁場,核力場;力的作用可以造成能量存 在形式的改變 光 (電磁波):無線電波,微波,紅外綫,可見光,紫外線 X-光, Gamma射綫 化學能:構成分子之原子間的重新組合 核能:構成原子核之中子與質子的重新組合;或原子之軌道電子的 能階轉換 有些能量可以直接為人所用,但絕大部份的能量,必須經過轉換, 才能造福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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