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4, 2014

每一特定的官能基,均會有特定波長的吸收,因此可藉由UV/VIS 光譜


http://www.cc.ntut.edu.tw/~wwwemo/instrument_manual/ultraviolet.htm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奈米光電磁材料技術研發中心
紫外線/可見光分光光譜儀檢測使用及使用方法
 
 
          紫外線/可見光分光光譜儀(UV/VIS/NIR spectrometers)是一種分析材料透光率及反射率的儀器,可適用於電子、光電、化工、材料等研究領域。紫外線/可見光分光光譜儀的基本原理乃根據光電效應。紫外線及可見光分別照射材料表面時可獲得材料之吸收起始波長,其之能隙(energy gap)可利用下列公式計算。
Eg1240/λonset
 
UV/VIS 光譜
當分子中的電子間遭受到光線的照射時,會吸收特定的能量,一般而言,不同的光線能量會造成不同的電子躍遷,在 紫外光/可見光的範圍,即形成UV/VIS 光譜。由於每一特定的官能基,均會有特定波長的吸收,因此可藉由UV 光譜做為分子官能基定量測量工作
 
在分光光度計中,將不同波長的光連續地照射到一定濃度的樣品溶液時,便可得到與眾不同波長相對應的吸收強度。如以波長(λ)為橫坐標,吸收強度(A)為縱坐標,就可繪出該物質的吸收光譜曲線。利用該曲線進行物質定性、定量的分析方法,稱為分光光度法,也稱為吸收光譜法。用紫外光源測定無色物質的方法,稱為紫外分光光度法;用可見光光源測定有色物質的方法,稱為可見光光度法。它們與比色法一樣,都以Beer-Lambert定律為基礎。
近年來,紫外及可見光分光光度分析已得到廣泛的應用,它不僅可以用於物質的鑒定及結構分析,而且還可以用於某些物質含量的測定。
分光光譜技術可用於:
1) 通過測定某種物質吸收或發射光譜來確定該物質的組成。
2) 通過測量適當波長的信號強度確定某種單獨存在或與其他物質混合存在的一種物質的含量。
3) 通過測量某一種底物消失或產物出現的量同時間的關係,追蹤反應過程。
一、紫外及可見光分光光度法
這是一種只在可見光及紫外光光譜應用範圍內測量物質吸收輻射線的技術,應用十分廣泛。其中分光光度計可用於精確測量特定波長的吸收值,而比色計則是一種較簡單的測量儀器,其原理是利用慮光片來測量較寬波段(如可見光中的綠光、紅光或藍光範圍)的吸收值。
光吸收法則:
溶液對光的吸收有兩個基本法則:
1) 透過溶液的光的吸收值同吸收溶質的分子數目(即溶質濃度[C])呈指數相關。
2) 透過溶液的光的吸收值同透過吸收溶液的路徑長度l成指數相關。
這兩條法則包括在比爾-朗伯關係式中。通常以入射光(Io)和出射光(I)的光密度來表示:
Log10(Io/I)=εl[C]
其中ε對於吸收物質及波長是一個常數,稱為吸光係數或吸收係數,[C]的單位為mol/L或g/L,l的單位為ml。這一公式非常有用,因為大多數 分光光度計設計為直接測量log10(Io/I)的值(A)或消光值(E)(舊教材中可能使用以廢除的術語:光密度)。對於遵循比爾-朗伯關係的物質,A 與C呈線性關係。吸收值常用下標表示其波長,如A550表示550nm處的吸收值。透過溶液的光的比例稱為透光率(T),可由出射光和入射光的比值求得。
吸收值(A)(absorbance)——由公式得出:A= Log10(Io/I)
透光率(T)(transmittance)——通常以百分數表示:T=(I/Io)×100%.
 
 
 
 
 
壹、儀器設備與規格
l         儀器中文名稱:紫外線/可見光分光光譜儀
l         儀器英文名稱:UV/VIS/NIR spectrometers
l         廠牌及型號:PerklnElmer  LAMBDA 900
l         重要規格:
1.         主控電腦及相關安裝之軟硬體:UV Winlab for Lamder900
2.         光源:Pre-alignment Deuterium燈及Tungsten Halogen (300~350nm)
3.         波長準磪度:175~3300nmUV/VIS+/-0.08nmNIR+/-0.03nm
4.         波長再現性<0.02nm
5.         測光值範圍:+/-7A(with attention)
6.         量測模式:掃瞄功能、時間量測功能、單點波長量測功能、濃度量測功能
 
貳、儀器放置地點與檢測時間
紫外線/可見光分光光譜儀放置於工程學院材資館奈米中心,電話(02)27712171,檢測時間為週一至週五(國定例假日)上午八點至下午五點。
 
、服務項目
1.         透光率功能量測
2.         反射率功能量測
 
、樣品規格
一、樣品不得具有毒性、磁性、及揮發性。
二、樣品為透光性之厚()膜和液體。
三、樣品厚度在3mm以下,長寬各為5cm以上,須為平行,表面須光滑且不能粗糙。
四、分析測試時,若發現送測樣品不合規定,樣品將被退回,但仍須繳交費用。
 
、附則
親愛的使用者:
感謝您使用本儀器的服務,使其發揮最大效能,倘因經由本儀器而使您的著作得到相當的助益,請惠予考慮將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奈米光電磁材料技術研發中心或Center of EMO Materials and nanotechnology,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列名為『Acknowledgement』,這對於我們為維護本儀器申請經費將有很大的幫助。請將發表的著作複印一份寄給我們或告訴我們刊載的期刊、年份、卷數、頁數、和著作題目,無勝感激。
   
 
奈米中心技術主管 盧錫全 
聯絡電話:02-27712171 轉2758(或2759)
傳真電話:02-27317185
行動電話:02-27317185
因業務繁忙如來電時忙線中,請多以E-mail洽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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