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22, 2015

亨普尔对于科学说明的机制进行了严格的分析,并提出了所谓的“演绎模型”(又称覆盖率模型)这个覆盖是指概率性的覆盖

亨普尔[1] 逻辑经验主义的主要代表之一,他对当代科学哲学有较大贡献。他的研究集中在科学理论的形成、结构和性质这一类问题上,他特别注意理论术语和经验观察之间的关系。他的哲学研究有这样几个特征:第一,他对于所论述的问题,对于其中包含的概念、定义、术语,力求作出精确而明晰的表述。(用数理逻辑这种语言)
第二,他是逻辑经验主义运动内部最敏锐的批评家。他不固守教条,他的主张温和宽容,不走极端。不断反思本学派理论的问题,并作出修正。
第三,他善于吸收其他学派的批评性意见和有启发性的见解。他对蒯因和库恩的新观点尤其注意利用和吸收。所以,经过不断的修正,他的许多见解已和早起逻辑经验主义的教义相去甚远,凸显出整体理论的特点。
亨普尔的主要著作有:《经验科学中概念形成的基本原理》(1952)、《自然科学的哲学》(1966)、《科学说明的各个方面》(1965)等,其中最后这部书是一个文集,收录了若干篇重要的文章。

人物思想编辑

亨普尔的主要科学哲学思想可分为五个部分:
修改经验主义的认识意义标准[1] 
逻辑经验主义者提出了一个十分著名的意义标准,它鲜明地表达了石里克的这句名言:“一个命题的意义,就是证实它的方法。”它成了逻辑经验主义的哲学运动的口号。在经过不断完善以后,这句话可以较为准确地陈述为:一个句子在认识上是有意义的,当且仅当(1)它在逻辑上是分析句或矛盾句;(2)它能够或至少在原则上能够用经验的证据来检验。这一意义标准是逻辑经验主义最基本的哲学原则,但它也引起了许多争论。亨普尔在解决这个意义标准所遇到的困难方面做了许多工作。
首先他肯定了经验主义的意义标准对清楚形而上学所起的作用。对于那些既不能判定为真、也不能判定为假的没有经验内容的命题,被看作是没有意义的形而上学的命题。
其次,用“原则上”可以证实来说明证实问题。亨普尔指出,上述意义标准不但是逻辑经验主义的见解,操作主义和实用主义也有相类似的主张。实用主义的口号是:“差别必须使差别成为差别。”即能造成经验检验差别的字面差别才是有意义的。操作主义的口号是:“意义即是操作,懂得一个名词的意义就是知道运用它的操作标准。”就是说,意义与一组经验中的行为是同义的。
但是亨普尔认为,不可能把上述证实原则表述为一种明确清晰、普遍适用的标准,以便在有认识意义和无认识意义的句子之间作出截然分明的区分。
他在1950年和1951年发表的两篇文章:《经验主义意义标准上的问题与变化》和《认识意义概念的再思考》,相近地分析了逻辑经验主义意义标准面临的困难,卡尔纳普、艾耶尔等人为弥补各种漏洞所做的努力,并提出了他自己的见解。他认为认识的意义标准应该满足一个虽然不充分、但却是必要的条件。这就是如果照这个标准某个句子无意义,那么任何包含这个句子的复合句也无意义。但坚持经验主义的标准,会使很多无意义的句子变成有意义的,从而破坏了上述必要条件。他是这样论证的:
设S是满足意义标准的句子,O是观察句,N是无意义的句子。照上面要求的必要条件,S和N的析取S∨N以及合取S∧N均应无意义。但是,根据意义标准,说S有意义等于是说S可由观察句O演绎出来,即O→S,但根据数理逻辑中的析取公理:p→p∨q,我们有:O→S∨N。既然S∨N是由观察句演绎而来,那么S∨N有意义。这就是所谓无关析取问题。
同理,说S满足意义标准,则意味着S具有检验蕴含,即从S能推出可观察命题:S →O,但根据数理逻辑的合取公理:p∧q→p,我们就有S∧N→O,所以,S∧N取得了经验的意义。这就是所谓无关合取的问题。
亨普尔指出,经验主义的标准按照上面的分析是太宽了,它让无意义复合句满足了标准。另一方面它又太窄了,使公认为有意义的句子不符合标准,科学定律大多以全称判断形式出现,但人类不可能做无限次观察或检验,因此,按照这个标准是无意义的。我们举一个全称句为例,“凡乌鸦皆黑”。可以形式化地表示为:(x)(R(X) →B(x)),它不能从有限的观察句中推论出来,将被经验主义的意义标准排除。更需注意的是,按照前面提到的意义标准应满足的必要条件,它的否定也同样应无意义,但是,“并非一切乌鸦皆黑”等于“至少有一只乌鸦不是黑的”,却是能用经验检验的。
亨普尔在分析了这个意义标准引起的其他种种困难之后发现,要谈论单独的句子是否具有认识意义是办不到的。他最后达到了整体论的结论:认识的意义只能赋予整个的理论系统。他甚至认为要想在一个理论系统中把直观上看来没有意义的句子排出去也是难以做到的,他的看法是:科学理论若要深刻地反映自然界的普遍定律,就必须突破一切都要获得直接观察这个框框,理论中一些非经验语句可能对于我们的想象力有启发作用,它们或许有潜在的能力使我们发现经验中的暂新的联系。他认为理论系统中各种词句的认识意义不是绝对地划分为有与无两种,它们的意义是一个程度问题,即一开始语句和观察联系紧密,愈往后愈依靠理论的构想,到最后就根本和经验没有任何关系了。
因此,对与理论的评价,就不在于看它是否有经验方面的意义,可以用多种不同的尺度来评判理论的价值,比如(1)理论表述的清晰性和精确性;(2)说明和预言经验现象的能力;(3)形式上的简单性;(4)理论被经验验证的程度。亨普尔认为要把这些粗略的衡量尺度精密地表述为一般标准,能否成功尚未可知,他寄希望于科学哲学家对于验证度和概率理论的研究。
科学假说的提出和检验[1] 
对科学假说的研究是科学方法论的一个重要课题。关于科学假说,有没有规律性的东西可寻呢?也就是说,对于假说的形式和验证,这些问题是亨普尔所着重研究的。和其他经验主义者一样,亨普尔认为对于科学假说的形成和提出,不能给出一般的规则来概括和指出,根据大量的观察材料,如何能按照一种普遍的归纳推理原则,通过某些特定的程序,得到科学假说。但对于验证科学家说,判断其为真还是为假。可以找到一般性的准则,甚至作出精确的、定量的规定。在这里,亨普尔和波普尔、爱因斯坦、费格尔等人一样,主张明确区分发现的心理学和验证的逻辑。
发现和验证不是同一个过程。
很多哲学家认为,科学研究的过程大致有这么四步:一是,收集有关的全部事实;二是,对这些事实加以分析、比较、归类;三是,从这些事实中抽象出普遍性原理;四是对于假说和观察证据之间的关系,可不可以给出精确的定义,对于其中的步骤能不能作出程序的一般说明呢?,在事实中重新检验已经提出的假说。
亨普尔认为,世界上的事实无穷无尽,绝不可能全部收集。如果说收集与我们所研究的问题有关的事实,那么判断是否有关就是一个难题。这里涉及到假说和归纳的关系。
至于从事实材料中利用归纳推理得到假说,更是不可能了。
科学理论[1] 
亨普尔对于科学理论的各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这些问题包括科学理论的性质、功能、结构等。亨普尔把研究的焦点集中到观察术语和理论术语的关系上。
科学理论的第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它有两类术语:观察术语和理论术语。科学不能仅包括观察术语,操作主义是不可取的。
亨普尔认为科学概念的形成,并不是像操作主义所主张的那样,时时刻刻和经验为基础或可观察,科学理论是有结构的,有基础部分还有上层部分。亨普尔提出一个关于理论结构的模型。
科学的说明[1] 
亨普尔对于科学说明的机制进行了严格的分析,并提出了所谓的“演绎模型”(又称覆盖率模型)
这个覆盖是指概率性的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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