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普的證偽原則
-在英美哲學界中,對邏輯實證論批判最激烈的哲學家之一就是波普(Karl Raymund Popper, 1902- ),他提出證偽原則(falsification principle)以取代實證原則。
-波普以為實證原則是錯誤的,∵我科學理論具有普遍的有效性,是全稱述句,它是無法由經驗事實實證的。
-至於卡納普提出的確證原則,波普並不接受,∵後者是建基於歸納法之上,但後者是有問題的。
因歸納法是以單稱述句推出全稱述句,前者是有限的、過去的,而後者是無限的、涉及未來的,不能由前者推出後者。
-他把全稱述句分為「嚴格的」和「數字的」兩大類:
/嚴格的全稱述句
-指在數量上無限的全稱述句。
-它是不可證實的。
e.g.「一切物體都在運動」、「所有原子都有質量」等。
\數字的全稱述句
-指一種在數量上有限的全稱述句,它等於一些單稱述句的集合,∴在時間和空間上都不具有普遍有效性。
-它是可證實的。
e.g.「現在所有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的高度都不超過8英呎。」
至於存在述句, e.g.「這隻天鵝是黑的」∵涉及的對象是有限的,∴是可以證實的。
-科學理論必須具有普遍有效性,必須是嚴格的全稱述句;不能為經驗證實,但能為經驗所證偽,∵一反例就足以推翻一全稱述句。
e.g.「凡天鵝都是白的。」能為看到的一隻黑天鵝所否證。
-他以為他的證偽原則是建立在演繹論證的基礎之上的。
∵如果結論是假的,則前提也一定是假的。E.g.「這隻天鵝是白的」是假的→「凡天鵝是白的」是假的
其邏輯公式如下:
[(t→p)&~p]→~t(t:全稱述句,P:單稱述句,~:否定)
-波普用他的證偽原則來解決科學分界問題。他除了指出實證原則站不住腳外,還對邏輯實證的科學分界標準提出了兩點批評:
1. 它混淆了科學與偽科學的分界線
-∵它的分界標準既過窄,又過寬
/過窄-∵許多科學理論都被排除,e.g.相對論、量子物理學等高度抽象的理論不能簡單地還原為經驗的述句
\過寬-∵許多偽科學可被劃入科學領域之內,e.g.占星術家總是說他們的「科學」是以豐富的歸納材料為基礎的。
2. 將分界問題與意義問題混在一起
-邏輯實證論的分界標準是把非科學的、形而上學的述句看成是無意義的;但事實上非科學的並不必是無意義的。
e.g.神話是科學的,但許多科學理論都源於神話
e.g.原子論曾是形而上學的理論,但後來轉化為科學
→波普對意義問題從來不感興趣,以為那是典型的假問題;他所感興趣的只是分界問題,即為理論的科學尋找一個標準。
-→證偽原則應作為科學與非科學的分界。
「可證偽」包括事實上已被證偽的理論,e.g.托勒密的地心說,也包括有可能為經驗事實所證偽的學說,e.g.愛因斯坦的相對論
-根據證偽標準,他把下列幾類型的述句看成是非科學的:
1. 列舉了邏輯上全部可能性的述句
∵是恒真的,∴不可能被證偽
e.g.「這裏明天將下雨或不下雨」
2. 重言式述句
∵沒有告知人們以新的經驗內容,∴在邏輯上是恒真的。
e.g.「獨身漢是未結婚的男人」
3. 數學
-他以為數學也是一種重言式或同義詞的轉換
e.g.「2+2=4」
4. 形而上學
-形而上學的內容既不是邏輯的又不是經驗的,無法用經驗證偽。
e.g.物質與意識關係問題
5. 偽科學
-偽科學貌似科學,實際上是無法用經驗證偽的模棱兩可的述句。
e.g.舊的如占星術、星相學等;新的如佛洛伊德等人的精神分析學。
6. 宗教與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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