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發展的一頁滄桑 (第 5 頁) 蔡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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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於數學傳播第二十三卷第三期 .作者當時任教於省立板橋高中 ‧對外搜尋關鍵字 |
與區間及數量的選取有關。如果它具有如下的性質。無論 與如何選取,當所有的變成無窮小時,它趨近於一個固定的極 限值A則這個值稱為。如果它沒有這個性質,則是無意 義的。 與Cauchy的積分定義作比較,Riemann的積分定義不僅僅是用區間[xi-1,xi]中的 任一點 的函數值 來取代f(xi-1)的技術性 考量而已,更重要的一點是:Riemann並不強調函數f(x)須要在區間[a,b]上連續, 於是,不連續函數(現代意義下)真正地進入了數學領域。按著,Riemann提出了一個問題: 讓我們決定這個概念正確的程度,在什麼情況下,函數是可積,在什麼情況下又不然。也就是說,Riemann考慮他的可積函數可以涵蓋多少種函數?為此,Riemann從有界函數 f(x)開始:並像Cauchy一樣忽略了實數系的完備性,而直接寫下了下列函數可積的充 要條件 其中 是由區間[a,b]的分割P所形成的第i個子區間的長度; ||P||就是所謂分割P的範數,也就是所有也的最大值;而Di為f(x)在第i個 子區間[xi-1,xi]上的最大值與最小值的差。 Riemann按著給出可積函數的另一個判斷條件。給定,及區間[a,b]的分割 P,若表示振幅的子區間的總長度。則定積分存在的充要 條件為 Riemann關於函數可積的兩個充要條件多少影響了往後積分理論的發展。首先,第一個 條件多少有點像Camille Jordan以容積(content)的觀點寫下函數可積的充要條件 其中 , ,mi, Mi表示函數f(x)在點集Ei的最大下界與最小上界。而式中的inf,sup取盡所有可 能區間[a,b]的分割Ei。從這裡才有可能把積分定義推廣到最大的範圍,然而, Riemann並沒有認識到這一點,最重要的是集合論還末發展起來,這只有待後人以另外一 種方式改寫這些條件後,才能得到Riemann積分的擴展。但是,Rimann的積分定義已經是 用Cauchy和的方式所能定義的積分的最廣形式了,這似乎是不能否認的。至於Riemann給 出的第二個積分存在的充要條件;反映出積分的存在性僅與函數f(x)不連續點所構成的 集合的結構有關,至於,函數f(x)在這些點的值是多少倒是沒有關係,這其實就相當 於函數在零測集上改變函數值並不影響其積分值:而零測集的概念也是在Lebesgue積分發 展中佔有重要的角色。我們還會在後文中回到這兩個Riemann積分存在的充要條件。 值得一提的是Riemann不願像Cauchy一樣斷定:連續函數都是可積的,因為,連續函數在 閉區間上是均勻連續的嚴格證明一直到1870年代才得到。在這一點上,表現出Riemann 的風格與Cauchy不同。雖然,Cauchy寫作論文之快與多,甚至多到讓巴黎科學院因為無法 應付快速增長的印刷費,而通過了一項規定:「禁止發表超過四頁的文章」,然而,Cauchy 也同樣遭到一些人對於Cauchy為文草率的嚴厲批評。然而,Riemann或許因為受到Guass 不輕易發表作品的影響,或許也是Riemann生命短暫的緣故,Riemann一生發表的作品很 少,但是,每一件作品都在那個領域裡掀起了革命性的波濤。 雖然,Riemann並沒有證明:連續函數都是可積的,但是,Riemann在就職論文的最後,給 出了不連續點集包含一個稠密集,但卻可積的函數。由於這個函數具有分析上的重要性 ,所以,我們按著介紹這個函數。設x為任一個不為奇數倍的實數,則 (x)=x-[x],其中[x]為高斯函數;當x為的奇數倍時,則函數(x)=0 ,由此,Riemann的函數f(x)定義為下列無窮級數的和
可以證明,f(x)的不連續點為型如的數,其中m,n為互質的整數,而當 x為f(x)的不連續點時,其跳躍度為
利用Riemann的第二個可積充要條件,很容易證明Riemann的函數f(x)是可積的。這個 函數最重要的應該是其不連續點集有無窮多個且在直線上是稠密的,因為這表示出Riemann 允許具有無窮多個不連續點的函數進入其積分:而在Cauchy(或說Fourier)之前的積分函 數則均是具有解析表示式的函數,Dirichlet的積分函數雖然放鬆一些,但是,Dirichlet 不允許他的積分函數有太多的不連續點(從拓樸的角度而言)。這個例子同時也說明了十 八世紀數學家對於連續與可微的誤解:雖然,f(x)具有一個解析表示式,但是,它卻具 有既多且密的不連續點;另一方面:它的連續點幾乎佈滿了整條直線,但是,它的不可微 點也很多,這與我們現在對於連續函數的直觀了解有很大的出入。 Riemann有了更廣義的積分與函數的觀念之後,Riemann提出他用以研究三角級數的重要函數,設 為一滿足當 ,an, 三角級數,把(T)形式上連 續積分兩次,得到了著名的Riemann函數
其中α,β為積分常數。我們無法在此深入一些細節,在這裡僅指出Riemann 從這個函數出發:得出一個函數是否可以表示為Fourier級數的充要條件。更重要的是, Riemann提出了一個深刻的問題:給定一個函數,它的三角級數表示式是否唯一?由於這個問題,使得 Georg Cantor(1845~1918)開創了集合論這個劃時代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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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黃信元 | 最後修改日期:4/26/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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