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31, 2014

水所透明者,恰可见光之波段也。红外以至微波,紫外以至爱线,水皆强烈吸收之,不能行其中矣

水所透明者,恰可见光之波段也。红外以至微波,紫外以至爱线,水皆强烈吸收之,不能行其中矣


可见之光
分类:闲扯物理
2014-04-30 06:41 阅读(54)评论(4)
可见之光
    电磁波谱中,人眼可感知者,曰可见光。以波长,高限八千埃,略近微米,低者半之,范围颇窄,以仪器论之,量程指标甚劣矣,问何所以哉?
    或曰,地球之光源者,太阳也。太阳光谱,可见之域最强,固人眼进化以配之。然黑体辐射之谱,颇光滑连续,问红、紫之限何定哉?所以定者,水也。水所透明者,恰可见光之波段也。红外以至微波,紫外以至爱线,水皆强烈吸收之,不能行其中矣。
    人生于水,不视红外、紫外,必然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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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54)评论(4)

仁文3418

04月29日 16:51
科学揭示上帝之密。

野草千里

05月02日 00:26
> 人生于水,不视红外、紫外,必然之道也。 呵呵,更确切地说:应该是“人活于大气之水蒸气(atmopsheric water vapor)中”吧。补充两点细节: 1. 气态水与液态水的吸收性能,是不一样的,如rotational transitions的有无。 2. 在近紫外段(200--340um),大气对阳光的吸收主要是靠臭氧;当然,臭氧是在高空,水蒸气是在低空。

野草千里

05月02日 00:44
回复@野草千里:改正一个typo: 200--340nm

龙眠桐溪

05月02日 03:04
回复@野草千里:人生于水,指人进化之初在水中(海洋)。这一点很有趣。如果人一开始就在陆地上进化,似乎红外、紫外的界限不必像现在这样。


惯性系选择之因
    吾人初学物理者,皆有一惑:惯性系何独特哉?
    其实惯性系者,最简之系也。何简哉?时空均匀、各向同性是也。时空均匀、各向同性,孤立粒子其中,必然匀速直线运动之。时间均匀,致能量守恒;空间均匀,致动量守恒;各向同性,致角动量守恒;皆惯性系选择之果也。
    爱因斯坦当年同有此惑,久思而悟之:吾人天然喜好惯性系者,尺度单一、时空平直之性也。倘时空各点,皆定各向丈量之尺,或曰度规,纵时空崎岖,物理规律依然可以表达矣。爱翁由是弃惯性系独尊之位,成广义相对论之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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