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能”概念的技术引申,导致第一类永动机妄想
先讲点有关引力场的物理学基本知识:其一,引力场是保守场,其势函数是一个与积分路径无关的场量,只决定于位点坐标。其二,保守场势函数的零值点在无穷远点,因而有限空间引力场的势函数皆为负值,这意味着引力场中能量的先天亏欠。其三,关于有限位移引力做功(力矢量与位移矢量的标积)的问题,可以证明,其沿任意封闭路径的线积分都等于零。因此,引力场是处于能量塌陷的极端和稳定状态的场,无从输出能量。若在引力场的任何封闭曲线上作循环运动,虽然有功和能的转换,并且可测度,但其全程效果总是为零,因而充分满足功能原理和能量守恒定律。
有基于此,建议创新者朋友们不要使用“引力能”这样的概念来进行技术构想和论证。“引力能”概念的误导,可能触发设计某种第一类永动机的技术妄想。所谓引力能,实际上是指引力场中的比能,也就是势函数,或称比势能。减少比势能可以做功,但复位必须输入等量的功。就好比充了电的电容器可以输出电功,但必须从外界输入电功才能恢复原状态。没有人把电容器当能源来开发,它在电路分析中可视为电源,但在社会生产中不可视为能源。
某些科学概念可以引申,但引申意味着限定条件的改变而形成另一个概念。“引力能”是一个科学概念,用势函数表征,不可随意作技术引申。因为,科学概念的“引力能”不是技术概念的“引力能”。试对后者作逻辑推理:既然是一种“能”,就有可能被开发利用,就应该去发明利用的方法或装置,于是就有永动机的发明主题了。这是自设迷局骗自己,其迷就在概念。
科学技术要求高度的严密性,概念上的毫厘之差,可导致千里之误。考察“能源”属性,它实际上指一种可能性,即:以某种方式源源不断地或者一次性地输出某种能量而无需补偿。“引力能”、“重力能”、“反重力能”等“能”不具有这种属性,主观赋予这种属性是违反科学的技术引伸之误。
介入第一类、第二类永动机发明的人成千上万,不但造成巨大的物质和智力消耗,而且错误发明严重损害创新和创新者群体的社会可信度。“假作真时真亦假”,自“水变油”案之后,社会上一些人把发明家视为幼稚可笑之人,甚至随意框戴“骗子”帽子。本论坛版块倡导自由创新,反对“科学警察”打棍子。对于一再出现的“永动机”发明,则鼓励晓之以理的劝阻性评论,作为咨询意见供其参考,更鼓励反驳和辩论。请坛友版友们理解和支持!
有基于此,建议创新者朋友们不要使用“引力能”这样的概念来进行技术构想和论证。“引力能”概念的误导,可能触发设计某种第一类永动机的技术妄想。所谓引力能,实际上是指引力场中的比能,也就是势函数,或称比势能。减少比势能可以做功,但复位必须输入等量的功。就好比充了电的电容器可以输出电功,但必须从外界输入电功才能恢复原状态。没有人把电容器当能源来开发,它在电路分析中可视为电源,但在社会生产中不可视为能源。
某些科学概念可以引申,但引申意味着限定条件的改变而形成另一个概念。“引力能”是一个科学概念,用势函数表征,不可随意作技术引申。因为,科学概念的“引力能”不是技术概念的“引力能”。试对后者作逻辑推理:既然是一种“能”,就有可能被开发利用,就应该去发明利用的方法或装置,于是就有永动机的发明主题了。这是自设迷局骗自己,其迷就在概念。
科学技术要求高度的严密性,概念上的毫厘之差,可导致千里之误。考察“能源”属性,它实际上指一种可能性,即:以某种方式源源不断地或者一次性地输出某种能量而无需补偿。“引力能”、“重力能”、“反重力能”等“能”不具有这种属性,主观赋予这种属性是违反科学的技术引伸之误。
介入第一类、第二类永动机发明的人成千上万,不但造成巨大的物质和智力消耗,而且错误发明严重损害创新和创新者群体的社会可信度。“假作真时真亦假”,自“水变油”案之后,社会上一些人把发明家视为幼稚可笑之人,甚至随意框戴“骗子”帽子。本论坛版块倡导自由创新,反对“科学警察”打棍子。对于一再出现的“永动机”发明,则鼓励晓之以理的劝阻性评论,作为咨询意见供其参考,更鼓励反驳和辩论。请坛友版友们理解和支持!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